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房地产法规园林绿化青海省绿化条例 正文

青海省绿化条例

时间:02-01 17:46:48 浏览:6767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园林绿化

    第七章 绿化保障
    第三十四条 绿化资金坚持自筹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绿化规划和年度绿化计划,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绿化事业,并保证逐年有所增加。同时,应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绿化资金,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绿化开发。
    第三十五条 各级林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有计划地建立良种苗木和草种生产基地,保证绿化需要。
    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组织、个人从事良种苗木和草种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用于绿化的苗木、草种,经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方可供应和销售。
    草种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植物危险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第三十七条 各级林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大力推广应用绿化技术成果和实用技术,科学配置树种、草种,提高造林种草成活率、保存率和绿化质量。
    鼓励和组织科技人员承揽绿化工程项目,创建绿化科技示范点,带动绿化科技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八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和合理配置,保障绿化工作的进行。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应对本行政区域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对绿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条 不按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绿化规划或未完成绿化任务的,由上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

www.fangchanshe.com 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除责令补栽外,可以并处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的1?2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造林成活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绿化要求按时完成任务的;
    (四)退耕后又复耕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县级林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拒不履行绿化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义务或缴纳绿化费,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处以应缴纳绿化费1倍的罚款;
    (二)移动或毁坏封育标志及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恢复原状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三)在封育区、禁牧区从事放牧活动的,每次每羊单位处以3元的罚款;
    (四)在成林地、幼林地、封山(滩)育林(草)地有取土、采砂等行为的,按破坏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元罚款;
    (五)虚报造林面积、退耕还林还草面积,骗取造林经费和国家补助粮款的,除追缴所得金额和补助粮外,并处以骗取经费和补助粮的1?3倍罚款。
    第四十三条 滥伐、盗伐天然林、防护林、生态林等林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绿化工作中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的;
    (二)利用职权弄虚作假,虚报绿化成绩,骗取荣誉的;
    (三)克扣、截留或挪用、贪污绿化补助款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青海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本文关键字:绿化  青海省  园林绿化房地产法规 - 园林绿化

《青海省绿化条例》相关文章>>>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