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2 风口平台应有一定的坡度,并考虑排水要求,宽度应满足生产和检修的需要,上面应铺设耐火材料。
3 炉基周围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应积水和堆积废料。炉基水槽应保持畅通。
4 风口、渣口及水套,应牢固、严密,不应泄漏煤气;进出水管,应有固定支撑;风口二套,渣口二、三套,也应有各自的固定支撑。
5 高炉应安装环绕炉身的检修平台,平台与炉壳之间应留有间隙,检修平台之间宜设两个走梯。走梯不应设在渣口、铁口上方。
6 为防止停电时断水,高炉应有事故供水设施。
7 冷却件安装之前,应用直径为水管内径0.75~0.8倍的球进行通球试验,然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同时以0.75kg的木锤敲击。经10min的水压试验无渗漏现象,压力降不大于3%,方可使用。
8 炉体冷却系统,应按长寿、安全的要求设计,保证各部位冷却强度足够,分部位按不同水压供水,冷却器管道或空腔的流速及流量适宜。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冷却水压力比热风压力至少大0.05MPa;
――总管测压点的水压,比该点到最上一层冷却器的水压应至少大0.1MPa;
――高炉风口、渣口水压油设计确定;
――供水分配管应保留足够的备用水头,供高炉后期生产及冷却器由双联(多联)改为单联时使用;
――应制定因冷却水压降低,高炉减风或休风后的具体操作规程。
9 热电偶应对整个炉底进行自动、连续测温,其结果应正确显示于中控室(值班室)。采用强制通风冷却炉底时,炉基温度不宜高于250℃;应有备用鼓风机,鼓风机运转情况应显示于高炉中控室。采用水冷却炉底时,炉基温度不宜高于200℃。
10 采用汽化冷却时,汽包应安装在冷却器以上足够高的位置,以利循环。汽包的容量,应能在最大热负荷下1h内保证正常生产,而不必另外供水。
11 汽包的设计、制作及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每个汽包应有至少两个安全阀和两个放散管,放散管出口应指向安全区;
――汽包的液位、压力等参数应准确显示在值班室,额定蒸发量大于4t/h时,应装水位自动调节器;蒸发量大于2t/h时,应装高、低水位警报器,其信号应引至值班室;
――汽化冷却水管的连接不应直角拐弯,焊缝应严密,不应逆向使用水管(进、出水管不能反向使用);
――汽化冷却应使用软水,水质应符合GB157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