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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四)

时间:02-01 17:50:57 浏览:6909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四)提要: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中心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

    源 自物业管理资料

    公司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四)

    1.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公司经理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3.财务中心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6.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7.财务中心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8.审批人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9.财务中心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恰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0.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讨论和总经理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11.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12.财务中心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13.财务中心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14.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事先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

    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15.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1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中心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17.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18.财务中心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9.财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0.财务中心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1.财务中心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22.财务中心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24.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源 自物业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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