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尽量采用包括电子邮件和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
9、本合同及双方依本合同往来的生效文件将作为乙方执行代理事务的依据。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异议,乙方会全力配合解决,直至双方满意。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定专人即乙方客户主任:候洽源,与甲方进行计划工作安排、提交各类作品 及文件。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同时以书面及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提交;有关设计、作品一经定稿,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能满足输出、印刷等制作要求之格式,若乙方工作结果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的资料和推广计划保密。
4、为更有效地履行代理职责,乙方将组建专门小组向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在该小组成员不能履行或不能胜任时,乙方应及时更换、替补胜任成员,尽力保持该小组服务质素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乙方应尊重甲方意见,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人员调整。项目小组成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及时补足经甲方认可的人员(乙方工作项目服务小组名单见附件)。
5、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每周与甲方举行一次例会;各项会议由乙方负责记录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应由双方出席会议人员当日职位最高主管签字、确定。会议记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6、乙方应不少于每月一次以会议形式向甲方报告代理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会议由甲方召集,会议将总结、讨论、分析上阶段的工作。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报告中的请示做出批复。
7、乙方需对其代理质量负责,包括策划、创意、设计全过程中的合法性;乙方以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使广告创意、设计符合甲方推广项目产品(服务)的要求,并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8、涉及月度服务费以外的费用,乙方须事先提供费用预算单给甲方,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能开始相应的工作。
9、原则上,乙方的所有工作可向甲方归口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交,但应尽量提交给甲方指定的授权代表。
10、乙方执行代理的事项时,必须经甲方事先批核和答复事宜的,应在获
得甲方批核和答复后方可进行。
(三)第三方:
乙方可协助甲方与第三方之间就本项目相关事项的协商及议价。在同等条件
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推荐的第三方。
甲方与第三方直接签订的合同,由甲方与第三方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
六、确认和执行
1、乙方为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设计初稿不得少于三种创作思路,最后定稿(包括文案、样稿、图片说明、影视广告文字建议等)应得到甲方的确认。
2、甲方确认分为提出细部修改调整意见的初步确认和准予使用的正式确认。
3、甲方做出初步确认的同时应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调整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就乙方提供之文件做出书面确认并通知乙方,超出该期限而甲方不表示确认或不确认则视甲方对乙方所提供之文件正式确认,即该文件可以执行。(如若为报版,见报前书面确认)。
5、乙方依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成果,如因甲方自身审阅时间延迟等原因得不到及时确认的,甲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并视乙方已完成工作,但乙方有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及催促的义务。
6、甲乙双方互送文件均应签署送达回执(来自:www.fangchanshe.com),传真文件可以传真机发出后的底单或电信部门的记录为送达回证。
7、甲乙双方行政事务往来文件、信函及沟通文件,如为传真件需加盖各方公章方为有效。
七、知识产权及人身权: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有关成果以及设计稿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策略、创意及构思、平面电视电台作品、包装设计等)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本合同项下当期及之前费用,以及付清第三方成本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乙方保证为甲方设计创作的广告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或其他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因乙方侵犯第三方权益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仅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有权为自己宣传和研究的目的对履行本合同而完成的工作成果及设计稿件进行利用,并不得作赢利性商业用途。
乙方具有在"XX·龙晟花园"项目的广告及其他宣传资料上署名的权利,在相关作品上标注"整合推广:XX广告"字样。
八、保密
甲乙双方对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保证为了对方的利益仅在必要情况下,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为实施本合同而必需了解相关秘密的本方人员或第三方及依法有权强制得到该秘密的机关。保证其职员或第三方与其一样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商业秘密指双方有关创意、构思、传播策略、营业状况、客户名单及其它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此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五年内有效。
九、合同终止
经双方同意可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情形下,一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另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义务;
(3)另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另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一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各种款项,甲方付款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迟延支付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若甲方无故逾期付款30天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为甲方服务,甲方应支付乙方未付服务费及逾期罚息。
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成果,如因乙方原因迟延提供工作成果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对于因违约而引起的诉讼费,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结算
双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完成结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天内支付合同解除或合同终止前的服务费以及乙方执行代理事务已产生的和/或合同终止后必将产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实际发生的和为甲方垫付的第三方费用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费用)。
乙方应在甲方付清所有应付款前的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其因执行代理事务而为甲方创作、制作或获取的所有作品的电子版正稿。
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附件2《甲方授权委托书》、附件3《广告工作任务单》、附件4《乙方工作小组名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与本合同冲突时,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地址:深南东路5045号XX中心大厦27楼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福景大厦中座18楼
电话:0755- XXXXXX 电话:0755-XXXXXX
传真:0755- XXXXXX 传真:0755-XXXXXX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开户帐号:
附件1:《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在附件一(包括并不限于)的范围内提出的广告任务工作单为甲方提供服务)
内容 细节 提交文本 备注
一)、针对市场及目标消费群的分析研究
1、营销环境理解
2、竞争对手分析
3、目标客户群分析 市场季度报告 如大规模调查需委托第三方市调公司,乙方配合
二)、项目整合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项目理解及概念提炼、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 核心传播概念;
主题广告语;
主题画面。 品牌核心提炼报告
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筹备期策略;
试销期策略;
引销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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