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发〔2003〕130号
二OO三年八月十五日
宿迁市中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保护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绿化管理与保护工作,美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所确定的各类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二)城市各类绿地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损坏。
(三)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绿地,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绿地建设保护方针。
(四)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为:南至徐宿淮盐高速公路与宿邳一级公路;北至骆马湖与新沂河;东至洋河与宿沭一级公路间的快速通道,包括洋河镇区及宿豫县化学工业园区;西至皂王公路(皂河-王官集)及通湖大道以西1.0公里,总面积约530平方公里。
二、保护的规划绿地类别
(五)现有的林场、果园的保护规划
规划区530km2范围内一切现有的经济林、用材林、森林公园和果园。
(六)生产绿地保护规划
生产绿地是指生产供城市绿化所用的苗木、草坪和花卉的圃地。生产绿地建设应立足于现状,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生产高品质园林绿化苗木。
按照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文件)城市生产绿地的面积应占建成区面积的2-3%。根据我市现状,结合园林绿化长远发展目标,此次规划市区生产绿地为140公顷,占城市建设规划用地总面积的2.2%,并力争使苗木自给率达到80%以上。
(七)道路河道绿化的保护规划
1.道路、河道绿化保护的绿地主要为道路、河流、高速公路、城市外环线的绿化带。其中国道每边宽25米,省道每边宽20米,县乡道路每边宽15米,高速公路每边宽50米,城市外环线每边宽10米。古黄河、京杭大运河两岸城区段按 古黄
www.fangchanshe.com
河风光带和京杭大运河风光带的规划执行,其余地段除用于建设公共绿地外,均设置30-200米宽的防护林。沿民便河、顺堤河等河道两侧均设置30-100米宽的绿化带。
2.规划城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市区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对城市综合景观起重要作用的城市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规划作为城市绿化景观路,其绿化率不低于35%。其余道路规划为一般绿化路,其中主干道绿地率≥25%,次干道≥20%,支路要求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3米。
(八)防护绿地的保护规划
1.环城东路、十支渠路、环城南路结合周边农田林网、果园、苗圃设置的80-100米宽的防护林,环城北路北侧设置面积较大的生态防护林。
2.运河路、庐山路、威海路两侧结合道路绿化形成的20-30米宽的防护隔离带,其他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相应设置的至少20米宽的防护隔离带。
3.高压线走廊下规划的40-60米宽的防护林,220KV、110KV变电所设置的80-100米宽的防护林带。
4.水厂、污水处理厂规划达到≥10米宽的防护林。
5.老城区已建成的有污染的企业,其采用有效措施在厂区边缘相应设置≥5m的防护林带。
(九)城市公共绿地的保护规划
1.公园(含纪念性公园)(详见附表一)
(1)马陵公园:位于黄河路与幸福中路之间,面积为13.47公顷,集休闲与革命教育为一体的纪念性园林。
(2)项里公园:规划范围东起运河堤,西至黄河南路,北起项里南路,南至饮马堤,总面积约35公顷,富含古文化气息的综合性历史文化公园。
(3)三闸公园:位于三闸下游之半岛上,总面积约11公顷。以植物和运河景观为特色的公园。
(4)振兴公园: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厦门路南,规划面积约15公顷,以现代手法突出科技气息的综合性公园。
(5)城北公园:位于城市旧城区黄河北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处,规划面积13公顷,以园林手法构筑的休闲娱乐场所。
(6)世纪公园:位于新城区青海湖路西延伸线南侧,十一支渠西,规划面积约41公顷,市级综合性公园。
(7)动物园:位于新城区厦门路延伸线南侧,十一支渠西,占地面积约28公顷。
(8)芳华园:位于河西区洪泽湖路西延伸线南侧,环城西路以西,面积约10公顷,以植物造景为主,形成环境优美的植物园。
(9)河西公园:位于河西区威海路与人民大道交叉口处西侧,占地面积约12公顷,以休闲为主体的开放性城市公园。
(10)桥头公园(含1号、2号、3号):规划沿用现有的运河风光带规划。分别规划带有历史特征、工业秩序和富有田园情趣的公园绿地。
www.fangchanshe.com
> (11)皂河乾隆行宫风景区:以皂河水乡古镇为特色,以乾隆行宫为主体的综合性旅游公园,总面积约12.67公顷。
2、街头绿地(详见附表二)
(1)宿豫新区
S1-1金沙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东南角(4.32亩)
S1-2金沙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3.73亩)
S1-3金沙江路与恒山路交叉口东北角(2.065亩)
S1-4金沙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2.92亩)
S1-5金沙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东北角(5.4亩)
S1-6金沙江路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北角(6.3亩)
S1-7长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4.5亩)
S1-8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北角(3.6亩)
S1-9长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7.2亩)
S1-10长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3.7亩)
S1-11长江路与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3.7亩)
S1-12长江路与庐山路西北角(5.04亩)
S1-13珠江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东南角(12亩)
S1-14珠江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西南角(12亩)
S1-15珠江路与燕山路交叉口东北角(3.74亩)
S1-16珠江路与泰山路西北角(27亩)
S1-17-宿豫市民广场(172亩)
S1-18东世纪大道与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1.86亩)
S1-19东世纪大道与五台
山路交叉口西北角(2.7亩)
S1-20东世纪大道与庐山路交叉口西北角(2.2亩)
S1-21黄浦江路与天山路交叉口东南角(26.7亩)
S1-22黄浦江路与五台山路交叉口西北角(2.3亩)
S1-23黄浦江路与恒山路交叉口(2.1亩)
S1-24黄浦江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处(教育园区内)(120亩)
(2)老城区
S2-1饮马堤路与项王西路西北角(20.25亩)
S2-2河北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东南角(15.195亩)
S2-3天之水之西南角(13.4亩)
S2-4黄河路南路与
www.fangchanshe.com
项王中路交叉口西北角(3.89亩)
S2-5黄河路南路与项王路交叉口东南角(5.81亩)
S2-6黄河路与厦门路交叉口西南角(3.57亩)
S2-7黄河路与厦门路交叉口西北角(3.08亩)
S2-8黄河路与厦门路交叉口东南角(4.65亩)
S2-9黄河路与厦门路交叉口东北角(4.0亩)
S2-10幸福北路与城北路交叉口东北角(38.82亩)
S2-11幸福北路与城北路交叉口东南角(6.84亩)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