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时间:02-01 17:50:36 浏览:6126次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物管经营
甲方:
乙方:昆明J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物业名称:附中花园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住户居住及物业使用管理规定》。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住户居住及物业使用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来自:www.fangchanshe.com)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公约)和《住户居住及物业使用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对于甲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户居住及物业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报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对于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8、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电梯及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管理。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6、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持小区内公共秩序,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门岗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10、附属配套建筑(如:物业管理用房、自行车棚、配电房等)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11、县级以上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12、其他服务内容:
(1)有偿便民服务及特色服务;
(2)其它代收代缴服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具体质量标准见与师大附中签订《合同》附件)
1、房屋外观:整洁良好;
2、设备运行:正常;
3、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良好;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文明清洁、无纸化,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并进行定期消毒。
5、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绿化:植物长势良好,土地有植被覆盖,不露土。绿地整洁,无杂物,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7、保安:24小时值班巡逻;
8、消防:无重大火灾发生;
9、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24小时内解决。
急修:4小时内解决。
10、做到小区内安全、舒适、优雅、服务及时、优质、业主满意。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甲方交纳费用时间:接房之日;
2、新建住宅:按建筑面积(商品房产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0元;(自通知业主接房之日起前三个月的住宅物业管理费(不含电梯使用费),减半收取。
3、旧住宅:按建筑面积(商品房产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0元;
4、已售出并使用的车位物业管理费:每月每个13元;
5、已售出但未使用的车位物业管理费:每月每个4元;
6、商铺按建筑面积(商品房产权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
第五条 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机动车辆停放占道费:按100元/月·车。
2、非机动车辆管理的收费标准:
(1)、临时停放
自行车每辆每次0.2元;助动车每辆每次0.5元;摩托车每辆每次1.00元;人力三轮车每辆每次2.00元。
(2)、长期停放
自行车每辆每月2元;助动车每辆每月6元;摩托车每月每次10元;人力三轮车每辆每月20元。
3、供水水池清洗费、消毒、办证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分摊到户。
4、特约服务费:
(1)、第一年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免收工时费。材料费可按市场材料费的价格收取也可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材料。
(2)、以后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时费以市场价的50%计收。材料费可按市场材料费的价格收取也可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材料。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