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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房转让合同

时间:02-01 17:49:34 浏览:6270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中介销售

本文提要:该商业用房【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x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x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x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商业用房转让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北京B溪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卖人)
    注册地址:北京市X区西局前街甲3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1X44(1-1)
    法定代表人:X 联系电话:6X0 邮政编码:1X3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京买卖商业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出让 方式取得位于 北京市X区西局前街 ,编号为 Ⅳ-1-172(3)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京丰国用(2001出)字第X53号】、【京丰国用(2001出)字第000859号】、【京丰国用(2001出)字第0X8号】、【京丰国用(2001出)字第0X0号】。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26976.29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综合,土地使用年限至2047年11月26日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业用房,【现定名】B溪家居广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2001规建字X号,施工许可证号为:施0X17(建)。
    第二条 商业用房转让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业用房为【现房】。出卖人已合法拥有:B溪家居广场的所有权,并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丰股字第0X0号】、【京房权证丰股字第0X1号】。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业用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商业用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
    【层】    号
    该商业用房的用途为 商业 ,属框架结构,层高为 4.2 米,建筑层数地上 5 层,地下 3 层。
    该商业用房【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出卖人保证该标的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由此对买受人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业用房价款:该商业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小写),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面积以北京市X区房地局测绘队测绘结果为准。
    商业用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 多退少补 方式进行处理,即对多付的房款部分,出卖人在产权登记面积记载于产权证之日起 30 日www.fangchanshe.com内将该款退还给买受人,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给利息。少付的房款部分,买受人须在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利息不计。
    2、由出卖人补足与多出部分款项相应的面积,不足一个单元的部分依照第1项的约定执行。
    3、补足的房款部分买受人可以以本合同所载单价为基础补足房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付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人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购房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支付总房价款的  %,即人民币  千  佰  拾  万  千  佰  拾  元整。
    3、其他方式 。
    4、买受人需按本合同和附件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支付的,以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现金交付之日为付款日。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6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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