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房地产法规物管综合太原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 正文

太原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

时间:02-01 17:54:44 浏览:6608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物管综合

太原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提要: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是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高度关注。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文章来源自 www.fangchanshe.com

  太原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

  并价办字〔2014〕74号

  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为提高物业小区的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入住环境、构建和谐小区,2014年5月16日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印发了《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办法》和《标准》出台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防止执行中出现新旧标准衔接错位,以及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办法》、《标准》打折扣现象发生。现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督查评估

  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是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高度关注。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推动此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贯彻落实工作督查评估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六个督查评估组。

  各城区、开发区(园区)价格、物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辖区内落实工作,做到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开展督查评估工作,六个督查评估组要认真负责做好督查评估工作,重点督查评估以下内容:

  1、督查《办法》、《标准》的贯彻落实。

  2、督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资质手续。

  3、勘验、评估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等级,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4、督查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进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公示。

  5、各督查评估组要对所督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估,并填写表格签字,送交督导组。

  二、细化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专项培训、熟悉掌握阶段。

  2014年5月19日——6月30日。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首先组织对市、区两级价格、物业部门工作人员、督查评估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在重点讲解《办法》和《标准》的内容、出台背景,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新旧标准不同点和政策疑问解答。其次培训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街办、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主要培训如何按《办法》、《标准》要求,做好自查自纠、申报规范等新旧标准对接工作。

  第二阶段: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规范衔接阶段。

  2014年7月1日——8月15日。我市六城区、开发区(园区)内已实施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一个半月时间,根据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逐条对照,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并按规定规范完善服务收费手续,申报收费标准,办理明码标价公示,确保按时限执行到位。

  第三阶段:物业服务收费新旧对接,督查评估阶段。

  2014年8月16日——9月30日。按照《办法》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与收费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市物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进行明码标价,执行新《标准》规定收费标准。前期物业超过三年的物业服务与收费到区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明码标价,核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同时由市物价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的督查评估小组,按照分工对六城区(开发区)范围内的物业服务企业逐一进行督查评估,并填写督查评估表。

  第四阶段: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阶段。

  2014年10月1日——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贯彻《办法》执行新《标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有效申报并按规定办理收费核准,明码标价情况。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有效申报核准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办理报备、明码标价公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提供服务质价不符,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规定实行车辆免费停放的行为;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从严查处。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做好培训工作衔接

  《办法》和新《标准》出台后,为了使各方面能理解和支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新《标准》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申报、核准等手续并有效实施,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专项培训工作。培训分层次分步进行。首先,培训市级、区级两级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其次,以城区和开发区(园区)为单元,分批次培训物业服务企业、街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由价格监督检查协会组织实施,服务处协助。

  (二)做好管理工作衔接

  各城区和开发区(园区),必须按照《办法》规定,做好对日常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准备,明确专人负责,熟悉《办法》内容,精通相关业务技能。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要主动加强与城区、开发区(园区)价格主管部门的沟通,主动服务、加强专项业务指导,成熟一家交接一家。必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全部交接完成,不留死角、不做选择,严格按规定全程对接、全部移交。此项工作由服务处、各城区(开发区)组织完成。

  (三)做好新旧标准衔接

  《办法》和新《标准》实施时间是2014年7月1日,新《标准》必须在10月1日前全部执行到位。由于本次新标准是根据省市新核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内容重新制定的。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全部都要变更标准、重新核定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工作量大、面广,所以设置过渡期为三个月,到9月30日前必须执行到位。

  (四)市物价局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协调及对外联络

  四、认真回顾总结

  (一)2014年9月30日


文章来源自 www.fangchanshe.com

本文关键字:物业  物价局  太原市  物管综合房地产法规 - 物管综合

《太原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