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经手人还须与管理处出纳员核对,追收尚未交纳的各项费用并签字认可;出纳不当班或外出时,应将尚未交纳的住户及其费用清单交管理处值班人员或监控室值班人员,由委托人签字认可,手续完善后方可放行。
C、由保安人员随申请人员到现场核实所搬货物与申请内容是否相符,保安人员负责记录、核实搬运车辆的牌号、司机身份证号或驾驶证号、档案编号、发证机关、姓名、单位或住址并请其签字,手续完善后予以放行。
4、施工人员管理:
A、所有施工人员凭管理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管理服务区域。
B、保安人员在检查《临时出入证》时应核对房号、相片、施工人员姓名、证件有效期及管理处公章。
C、若出入证丢失或过期,需到管理处补办或延期,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A、自觉服从保安人员的治安管理,主动配合。
B、指定的员工通道或电梯。
C、在服务区域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人员在工作范围内有权指出员工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五、出租屋管理:
1、定义:
A、出租屋:凡小区/大厦内除旅店业外以经营为目的向他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为出租屋。
B、暂住人员:指没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效证件进入本市,并在本市居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C 、暂住证:在本市居留7日以上的租住人员应当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居留2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申请暂住证。
2、出租屋管理:
A、制止租住人利用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B、管理处建立本管理服务区域出租屋情况清单、空置房清单,并保存在管理处或监控中心。
六、停车场管理办法:
1、停车场证件的类型:
A、第一类:停车场智能IC卡,该卡使用性质分为车辆卡、临停卡、访客卡。
B、第二类:纸制印刷品《准停证》,适用于未安装IC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使用。
C、第三类:纸制印刷品《车辆临时停放凭证》,适用于未安装车场智能系统的停车场,供外来临停车辆或具备商业裙楼的物业因临时进出频繁不适用IC卡控制台的车辆使用。
D、第一、二类统称为《准停证》。
E、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交通指挥的动作、手势,用标准的动作、手势指挥车辆。
F、如发生机动车辆与《车辆临时停放凭证》、卡/证上的车牌不符合、司机不符、无车牌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和上级领导,查验并登记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号、车型等,进行人、卡、证的核实,经车辆所有人或单位证实并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放行。
G、如发生冲岗、从入口绕行等可疑情况,应首先设法截住车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由经理处理。
H、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次关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
I、对不愿收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J、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K、对晚上24:00——凌晨5:30、雷雨天晚上23:00——凌晨6:00驶出管理服务区域的车辆,需询问车主姓名和地址(陌生或可疑车主必须确认无异常情况后,需登记车主身份证、行驶证等),方可放行。
2、停车场秩序管理:
A、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报交通主管部门处理,对受伤的人员可施行紧急救护的应立即救护,并保护好现场。
B、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不带污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毕后督促车主清理卫生,其他维修禁止地车场内进行。
C、车场内车辆如发生漏、滴油情况,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车主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主管,并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D、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E、因车主原因造成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F、因保安人员的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坏或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停车场票据的管理:
A、各凭证由专人从管理处指定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并对领取的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保安员交接班记录》上。
B、对回收的票据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专人负责整理核对;由票据管理员登记保管,与存根一起保存3个月。
C、停车发票由专人到票据管理员处签字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车场出入口岗交接班时须将发票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保安员交接班记录》上,停车费满150元时要连同发票存根一起上交管理处票据管理员处,由票据管理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七、监控中心的管理
1、监控中心内部的管理:
A、中心值班人员的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本管理处消防设备操作的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大厦监控中心人员须持证有嘉兴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上岗证》;
B、通过各类设施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保持通讯联系,传递信息,重大事件及时向经理报告;
C、监控中心人员必须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及特长,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环境、楼宇结构、设施、设备、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围;
D、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了解管理服务区域各类人员每天工作安排及行动去向,协调保安人员、保洁员的管理工作;
E、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F、监控中心在晚上22点以后,每15分钟对管理处所有保安岗位呼叫一次;
G、任何时间,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让无关人员在监控中心逗留,作好顾客资料及公司质量记录的保密工作。
2、拾遗物品的管理:
A、一般物品保存期为3个月,交由监控中心保管;贵重物品交由管理处出纳保管,保存期为1年;
B、值班人员在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拾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并交管理处,无人值班时交控制中心人员,当值人员接到物品时,必须将所拾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并交管理处经理确认是一般物品还是贵重物品;
C、顾客认领物品时,须说明失物的内容、失物的地点和出示其它有效证明后方能签字认领。
八、消防管理程序:
1、总则: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参与灭火救灾工作的义务。
2、消防组织:
A、各管理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制定、修定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制定灭火方案;负责组织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并定期训练演习。
B、消防紧急集合: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紧急集合;消防演习之前1周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总经理审批;每年10月份各管理处组织1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后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在《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上。
C、电梯前室、走道、配电房、监控室、计算机房、发电机房、图书室、厨房、车库等重要部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轻便灭火器;各小区须有地面楼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物业本体的显著位置,图中应注明灭火器、消防栓、水流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图标与实际情况相符;高层楼宇每层必须设置消防疏散示意图,各部门需有灭火作战示意图,有消防设施清单并悬挂于监控中心;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要有安全疏散标志。
D、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监控中心责任人负责监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积极协助消防机关的工作,每年3月和10月组织对顾客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在防火分区域内,办公和商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有管理处经理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施工,装修时应采用防火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过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顾客装修时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对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必须按《危险品管理程序》执行。
九、消防作业指导书
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用手握住压把,用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拔掉保险栓,在火源2米的地方(站在上风处),用力压手把,对准火源的根部进行喷射。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火灾,还可扑求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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