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法制法规甘肃省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正文

甘肃省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02-01 17:52:20 浏览:6358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法制法规

甘肃省城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商品房建设,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商品房价格由各级物价委员会会同同级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房管部门共同管理。

  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开发经营商品房的单位,都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商品房是指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及由他建筑物。凡是自建或者委托建设、统建或自用的房屋,均不属商品房范围。

  第五条  商品房价格因素的构成:

  (一)计划成本:

  1.规划设计费;

  2.房屋建筑安装造价(包括土建、室内水电暖气等设施安装);

  3.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4.小区场地七通一平费;

  5.小区市政公用工程配套费(包括给排水、供热、电力、电讯、路灯照明、道路、环卫、绿化和人防);

  6.贷款利息;

  7.经营管理费(以上述15项为基数按13%计算。各级开发公司提取比率,在资质审查文件中确定)。

  (二)计划利润(以计划成本15项为基数,按企业等级、比率提取)。

  (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环境率差价:可根据市区的繁华程度,划分不同等级的开发地段,并根据开发地段和建筑用途的不同,以计划成本1?5项为基数,收取不同的环境率差价。

  环境率差价由开发单位代收,原则上应如数上缴当地综合开发主管部门,用于城市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条  在旧城区按修建规划进行小区建设的,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

  第七条  城市市级和区级干线、干管及干道两侧的绿化投资不得列入商品房售价。

  第八条  经营房地产开发的计划利润率:一、二级企业为7%;三级企业为6%;四、五级企业为5%。

  第九条  商品房价格计算方法:

  计划成本=规划设计费+建筑安装造价+征地、拆迁费+七通一平费+小区公用设施配套费+经营管理费+贷款利息基本售价=计划利润+计划成本+税金销售价格=基本售价+环境率价差第十条  小区内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防洪、绿化、集中供热、煤气、环卫等),按规定免征建筑税。

  对搬迁另建的非生产性项目,其返还原建筑面积的部分,免征建筑税。

  第十一条  各级商品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本规定,对违犯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以处罚。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关键字:甘肃省  商品房  法制法规法制法规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