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法制法规北京市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正文

北京市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时间:02-01 17:53:43 浏览:6884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法制法规

    【地区】北京市

    【失效日期】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2002.05.20

    【时效性】有效

    【实施日期】2002.07.01

    【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的决定》已经2002年4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刘淇

    二00二年五月二十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二、第五条修改为:“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闲置可以绿化的空地两年以上的,按照应当绿化的空地面积,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完成绿化工程。”

    三、第六条修改为:“违反《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在30日内,未将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拆除,未将绿化用地清理干净的,责令改正,并处每日每平方米5角的罚款。”

    四、第七条中的“《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改为“《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五、第八条修改为:“对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将代征绿地交给城市绿化专业部门的,责令限期交出,并处每日每平方米5角的罚款。”

    六、第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条例》有下列第(一)、(二)、(三)项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第(四)、(五)、(六)项行为之一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一)就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的;

    “(二)在绿地或者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位的;

    “(三)在草坪或者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四)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的;

    “(五)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

www.fangchanshe.com

“(六)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的。”

    七、第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条例》规定作出其他处理外,对责任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污物等,严重污染绿地的;

    “(二)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擅自临时占用绿地的。

    “在绿地内倾倒垃圾、渣土的,责令限期清除干净、恢复绿地原状,并按照影响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园林树木赔偿标准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九、删去第十三条。

    此外,对个别文字及条款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6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发布、1997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正后,重新发布。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1990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2年5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闲置可以绿化的空地两年以上的,按照应当绿化的空地面积,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完成绿化工程。

    第三条 违反《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在30日内,未将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拆除,未将绿化用地清理干净的,责令改正,并处每日每平方米5角的罚款。

    第四条 对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砍伐、移植以及其他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罚款,按照《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第五条 对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将代征绿地交给城市绿化专业部门的,责令限期交出,并处每日每平方米5角的罚款。

    第六条 违反《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并处损失费2至5倍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

    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

    (二)驾驶车辆或者从事其他作业撞伤、撞倒树木及其他严重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

    第七条 违反《条例》第二十三条规

www.fangchanshe.com

定,擅自移植树木的,由城市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八条 违反《条例》有下列第(一)、(二)、(三)项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第(四)、(五)、(六)项行为之一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一)就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的;

    (二)在绿地或者道路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位的;

    (三)在草坪或者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四)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的;

    (五)损坏草坪、花坛和绿篱的;

    (六)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木的。

    第九条 违反《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照《条例》规定作出其他处理外,对责任者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污物等,严重污染绿地的;

    (二)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擅自临时占用绿地的。

    在绿地内倾倒垃圾、渣土的,责令限期清除干净、恢复绿地原状,并按照影响绿地的面积,处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第十条 园林树木赔偿标准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本文关键字:北京市  绿化  法制法规法制法规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