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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违反第十三条规定者,责令退回多收的费用,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对违反第十五条规定者处以50元至200元之罚款。
(七)对违反第十六条规定者处以100元至500元之罚款。发生医疗事故,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并视情节追究执业者或负责人的责任。
(八)对违反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者处以100元至200元之罚款。
(九)对违反第十九条、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者,处以200元至500元之罚款。
(十)对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者,当事人罚款100元至200元,刊登和播出单位给予处罚500元至1000元。
(十一)对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者,单位罚款500元至2000千元,个体开业医罚款50元至100元。
(十二)对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者,罚款500元至1000元。
第二十九条 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加强管理,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敲诈勒索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
www.fangchanshe.com 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及市有关部门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应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厦门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