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当前位置:房产社房地产知识法制法规石家庄市市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正文

石家庄市市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时间:02-01 17:47:50 浏览:6969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法制法规

    (1989年 l1月2日石家庄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23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1994年6月29日石家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1994年 l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l997年4月24日石家庄布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l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市区集贸市场管理,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区集贸市场,是指本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郊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市政府批准设置的批发、零售市场,交易点,早、夜市。

    第三条 集贸市场的管理,应坚持促进流通,繁荣经济,方便群众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在本市市区集贸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建设集贸市场。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集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税务、物价、卫生、技术监督、文化、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在主管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对集贸市场内的有关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集贸市场的设置,须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不得影响交通和市容。

    第八条 集贸市场的设置,由主办单位提出,经规划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审核后制定方案,报市政府f比准。开办的市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第九条 集贸市场须设置标志牌、行市牌、公平尺、公平秤、宣传栏、监督台、垃圾箱

www.fangchanshe.com

、公厕。

    固定经营者在一百户,流动摊贩在五百户以上的大型集贸市场,须设市场管理所。同时,根据需要可设公安派出所、税务所、金融服务所、市场服务部等管理服务机构,并配置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

    第十条 集贸市场内的公用设施和经营服务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和擅启占用。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在集贸市场内自建的水久性的经营设施,只准用于经营,不准改做它用;需要改建、拆除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经营与贸易

    第十二条 进入集贸市场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须持有关证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登记,按指定地点、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亮照经营,并固定摊位,只接摊位证,佩戴统一标志。

    第十三条 农副产品、工业产品,除国家、省规定不允许上市的,均可上市。

    第十四条 出售大牲畜,须持村民委员会证明,并遵守国家关于牲畜检疫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出售计量器具,须持技术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 在集贸市场行医,须持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的旧0农机、旧自行车、旧机动车或者贵重的旧物资,须持有关证件,到指定市场出售。

    第十八条 从事食品、饮食的经营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身体健康合格证,按规定着工作服。

    经营食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河北省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上市商品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国家和省、市有规定牌价的商品,执行规定牌价;规定实行浮动价和最高限价的商品,不准超出浮动价和限价范围;国家放开价格的商品,随行就市,买卖双方议价。

    第二十条 进入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座遵守法纪,服从管理,文明经商,公平交易,依法纳税、缴费。

    第二十一条 商品交易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标准计量器具。

    第二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准上市:

    (一)反动、诲淫诲盗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它非法出牌物;

    (二)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物及病死、毒死或者死因年明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国家和省规定不准经营的食品;

    (三)中药材以外的药品,法律法规

www.fangchanshe.com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国家和省规定不准上市的其它物品。

    第二十三条 严禁赌博、测字、算命。

    第二十四条 严禁缺尺少秤、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第二十五条 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四章 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集贸市场管理部门座加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提供信息咨询及其它形式的服务。促进集贸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集贸市场管理人员,要严格执法,廉洁奉公,遵守纪律,文明管理。

    集贸市场实行管理人员、办事程序、工作纪律、收费和处罚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八条 集贸市场的商品交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成交额收取市场管理费,大牲畜、工业品不超过百分之一,其它商品不超过百分之二。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价值在二十元以下(含二十元)的,免收市场管理费。

    第二十九条 市场摊位使用权可实行公开抱卖,所收费用退还市场主办单位。

    第三十条 收取市场费用实行许可证制度。除持物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收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集贸市场收取费用。

    收取费用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

    第三十一条 市场管理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十二条 集贸、市场设清洁员,负责环境卫生工作。早、夜市应明确经营场地和经营时间,做到市撤场净。

    第三十三条 集贸市场应建立治安、消防组织。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市场,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并备有相应的消防设施。

    第三十四条 消防监督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五条 对合法经营,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不得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依照法律、法规由有关部门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一)未经市政府批准自行开办集贸市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

    (二)损坏或者擅自占用集贸市场的公用设施和经营设施,情节较轻的

www.fangchanshe.com

,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可并处损坏设施价值一倍至五倍的罚款。

    (三)未经批准将集贸市场内自建的永

    久性经营设施改作它用或者擅自改建、拆除的,责令其限期恢复,可处一百元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营业执照。

    (四)无照经营的,依法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收缴其货物和工具,可并处货物和工具总值五倍以下罚款。

    (五)对转借、出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对伪造、骗取营收执照的,将营业执照收缴,并处三干元以下罚款。

    (六)对不亮照经营或者不悬挂市场摊位证,不明码标价,不佩戴统一标志的,违反—项罚款十元至二十元;不按指定地点经营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罚款。

    (七)违反政策规定自行出售不充许上市产品的;将其产品按国家牌价收购;已出售的,没收超出牌价部分的全部所得。

    (八)未经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行医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至二千元罚款。

    (九)未按本办法规定出售药品的,没收全部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所经营药品正品价格五倍以下罚款。 (十)出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没收药品及违法所得,根据情节处以药品正品价格的五倍至十倍罚款。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 [2]  下一页


本文关键字:石家庄市  集贸市场  法制法规法制法规

分类导航

热门推荐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