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将实行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997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从事房屋拆迁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持有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市、区两级拆迁主管部门在审批拆迁工程许可证时应严格把关,并加强对拆迁工程的监督检查。
二、对于1997年9月1日之前已动工且未完成的拆迁工程,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有关单位可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办理《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临时)》,并据此申领《北京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岗位证书(临时)》。临时证书只对指定工程有效,工程完工后立即交回原发证机关。
三、首批获得《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共计98家,其中自行拆迁单位31家,受托拆迁单位67家。详情见《首批获得〈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单位名录》。
附件:首批获得《北京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单位名录
自行拆迁单位
1 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1号
2 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2号
3 北京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3号
4 北京敬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4号
5 北京市金朝城乡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5号
6 北京市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6号
7 北京市银建房地产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7号
8 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8号
9 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09号
10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0号
11 朝阳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1号
12 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2号
13 北京市城市改建综合开发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3号
14 中国富利进出口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4号
15 北京东发实业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5号
16 北京东方康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6号
17 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7号
18 北京市宣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8号
19 北京市海淀区危改小区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19号
20 北京市通达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21号
21 北京市什刹海经济建设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22号
22 北京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23号
23 北京市西城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24号
24 北京市法源房地产开发公司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25号
25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 京房地拆资字〔1997〕第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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