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三)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四)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五)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十六)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七)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八)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十九)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十)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二)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三)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
(四)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五)建筑物以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六)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七)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八)层高小于2.2米的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三、其他在计算建筑物建筑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附件二 建设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摘录)
摘录第2.5.2条 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总和;
二、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三、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四、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附件三:北京市商品房(楼房)测绘技术规定
为配合我市商品房(楼房)销售工作,在执行《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此技术规定。
一、准备工作
(一)根据施测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或施工图纸按约比例绘制作业草图,草图绘制在统一的草图纸上。
(二)准备作业工具,外业测量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测量工具。
二、实地测量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982)经基设字58号进行实地测量,测量数据要满足面积计算的要求,草图的绘制和草图内容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登记测绘细则》中的要求执行。
三、绘制房地平面图一律按《北京市地籍测绘规则》中的图式要求进行绘制,如标注层数与实际层数不符,要在括号内标注出实际层数。
如:十五层 ——标注层数
(十四层) ——实际层数
四、面积计算面积计算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982)经基设字58号和《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计算。
五、精度要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中误差MP,不得超过下式计算结果:
MP=±(0.04√P+0.003P)
式中:MP=建筑面积测算中误差。
P=量算的面积。
(一)测量数据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积计算以平方米为单位。
(三)计算过程保留三位小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至少保留四位小数。
(四)最终计算成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填写登记表
(一)填写“北京市房地登记表”
依照《北京市房地产登记测绘细则》中的要求进行填写。
(二)填写“北京市房屋登记表”
依据《北京市房地产登记测绘细则》,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填在备注栏中。如标注层数与实际层数不符,要在部位及房号栏中显示,实际层数要加注括号。
如:十五层1501——标注层数
(十四层) ——实际层数登记表所填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填写“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权登记表”
依照《北京市房地产登记测绘细则》中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如标注层数与实际层数不符,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注释方法与“北京市房屋登记表”中相同。
新的登记表使用之前,按以上要求填写现行有关表格。
七、本规定由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负责解释。
附件:商品房销售面积明细表
商品房销售面积明细表
地号:
共 页 第 页 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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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 中 |公用建筑面积|
|部 位|销 售|----------------| |
| | |套内建筑面 |阳台建|分摊的公用|分摊系数: |
|房 号|建筑面积| | | |------|
| | |积(含阳台)|筑面积|建筑面积 | 备 注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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