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汇报
时间:02-01 17:46:27 浏览:6667次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物管资料
10、向会员提供服务:
·信息服务;
·国际、国内交流服务;
·咨询服务;
·培训服务;
·推广服务;
·理论与先进技术、经验服务;
·法律支援服务;
·行业评估论证、业务技能资质考核;
·其他服务。
11、向社会提供与行业相关的服务。
三、全面履行协会职能,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协会成立三年多来,紧紧围绕协会宗旨和牢牢把握“服务”方向,在全体理事、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和“会员之家”的作用。
(一)当好政府参谋,提供高效服务
1、参与物业管理地方法规的建设。先后参与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分级参考标准》、《香洲区城区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暂行规定》、《珠海市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暂行规定》的论证、讨论和修改工作,广泛收集会员单位的意见,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为构建我市物业管理法律框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参加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复评。协会派出专家小组协助市物业管理部门对全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进行复检、考评,对受检小区提出整改意见。
3、参与政府对城中村的整合改造。为街道办招投标提供专业咨询,帮助制订、修改招标书,有力地推动了小区整合的市场化进程,受到有关部门的赞赏。
4、参与住宅小区用电移交工作。派出行业专家参加住宅小区居民用电移交调研,落实城区居民用电抄表到户,解决居民用电电费过高问题,协助政府完成了一项实事工程。
5、协会分别于二○○一年、二○○二年广泛开展行业内各企业情况的调研与统计工作,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统计资料,为政府制定地方性政策、政府职能转型、制定城市管理改革方案等提供专业咨询和决策依据。
6、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法规和政策。协会利用行业组织的优势,主动与《珠海特区报》、《珠海晚报》、珠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开办《物业管理之窗》等宣传栏目,宣传国家和地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介绍先进企业的经验、引导市民建立正确的消费观,为宣传、贯彻政府的法规、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7、积极向政府反映会员与百姓的呼声。协会成立三年多来。利用各种渠道,反映会员与百姓的呼声。如向政府积极反映用电、用水移交问题,促成了城区大部分住宅小区居民用电逐步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向政府反映小区公共用电管理问题,促成了政府颁布公共用电分摊办法,向政府反映业主委员会成立与运作中存在问题,促成了香洲区政府出台《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暂行办法》;向政府反映《珠海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存在的问题,促成了市法制局颁发该办法的《解释》文件和部分小区的行政批复;多次向政府呼吁建立物业维修基金、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促成了制定配套法规的进程,等等。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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