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时间:02-01 17:50:15 浏览:6205次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法制法规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学生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和托儿所提供的食品、饮用水,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以及卫生部《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的有关规定,提供的药品、玩具、学习用品和校服等生活用品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三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提供校车服务的企业应当在校车上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控平台。教育和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车的日常监管,发现问
www.fangchanshe.com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2013)提要:收集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情况,调查、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文章来自www.fangchanshe.com
题的,应当及时处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发现校车超载、驾驶人饮酒等违法情形时,有权拒绝乘坐,并向教育或者公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举报。教育、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应当及时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除下列情形外,在七时至十八时时间段内,学校应当允许本校未成年学生入校或者留校:
(一)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二)教育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因防疫、安全防范等原因要求学生离校;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教育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未成年学生在前款规定的时间段内入校、留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三十二条 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实施下列增加未成年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一)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教学内容之外增加新的教学内容;
(二)削减、挤占体育、艺术等非升学考试科目课时用于升学考试科目教学;
(三)利用寒暑假期和法定节假日为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
(四)超过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作业量布置家庭作业;
(五)组织、动员未成年学生参加校内、校外课业补习班;
(六)增加未成年学生课业负担的其他行为。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定期对未成年学生的课业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改正。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其实施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索要财物、赌博、抽烟、酗酒、滥用药物、吸毒、视听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发现后应当及时制止、予以批评教育,并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必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采取措施,增强未成年学生甄别媒介信息的能力,提升未成年学生在网络上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并教育其不看、不听、不传播不良信息。
第三十五条 学校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会同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未成年人,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学校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将其送往专门学校。
第三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为随班就读的残疾未成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一)发现未成年人流浪街头的,向民政或者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二)发现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发现适龄未成年人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四)发现校车存在超载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情形的,向教育或者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发现本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发现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发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也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反映或者举报。
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疗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未成年人被操纵、教唆、引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向未成年人提供、出售毒品或者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三)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未成年人遭受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的;
(五)未成年人被拐卖、绑架的;
(六)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被迫卖淫或者从事其他色情服务的;
(七)未成年人被利用或者被胁迫、诱骗进行乞讨的;
(八)未成年人遭受其他严重伤害的。
发现前款规定情形的,也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反映或者举报。
第三十九条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本规定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接到报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报告人,在处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报告人。
有关单位和人员直接向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反映或者举报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移交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不及时处理的,报告人可以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投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下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配合、协助学校、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单位在本社区、本村开展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提供便利和帮助;
督促家庭和协助学校防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
帮助缺乏教育能力的家庭教育未成年人;
制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对本社区、本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六)配合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学校和家庭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
第四十一条 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开设各类兴趣班,内容设置应当以科技活动、体育锻炼、文学艺术等为主。不得利用兴趣班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升学考试科目的补习。
鼓励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与社会力量合作,进入社区、村庄为未成年人提供各类课外活动项目。
第四十二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法在营业场所入口处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第四十三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让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机构在对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时,应当根据其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具体情况,结合其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
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进行,可以邀请熟悉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教育、医疗、心理、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以及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退休干部、义工参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