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题 》 开发商: 万科 金地 碧桂园 雅居乐 招商 恒大 融创 新城 首开 复地 金科 万达 绿城 融侨 金辉 荣盛 合景泰富 中海 首创 华侨城 绿地 合生 中铁 海尔 保利 宝龙 龙湖 沿海 华润 合正 金融街 星河湾 世茂房 中粮 朗诗 富力 苏宁环球 远洋 卓越房 中航 中信 华远 星河 代理商: 世联 伟业 亚豪 天启开启 天地行 中广信 易居 同致行 中原 德思勤 高策 大家 怡高 思源 尺度 同策 合富 世家 策源 新聚仁 金网络 阿特金斯 新景祥 新联康 嘉联 华燕 中房信 广告商: 风火 红鹤 蓝色 黑弧奥美 青铜骑士 博思堂 相互 及时 尚美佳 世纪 优点 主观 和声 同路 万有 策达 BOB尽致 博加 商业公司: 戴德 豪斯 仲量 汉博 麦肯锡 世邦 波士顿 埃森哲 高力 高纬 德勤 森拓普 翰威特 普华 美世 达沃斯 九州 绿维 华夏
时间:02-01 17:54:24 浏览:6184次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房地产基础
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以下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承担分别为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和1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四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在建制镇承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
第二十条 凡是没有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虽已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但没有年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其参加开发建设项目招投标,不予办理计划立项、规划审批、房屋拆迁、施工许可、小区配套、商品房预售、房地产抵押和产权登记等手续。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程序和办法。
第二十一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以下企业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二级以下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 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一级企业有上款行为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第二十四条 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以下企业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 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以下企业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以下企业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