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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的对策有哪些?

时间:02-01 17:46:06 浏览:6800来源:http://www.fangchanshe.com  物业招投标

1. 将物业管理行为全部推向市场,加强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建设,政府要加强指导、监督力度,加大对违章操作招投标活动的处罚,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适应市场竞争机制,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开展;


2. 通过行政手段切断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资金纽带和血缘关系,严格审查开发商控股或开发商担任物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的现象发生;


3. 政府人员从评委中彻底退出,以监督管理者角色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确保政府的公正地位;


4. 明确对评委的素质要求,对现行的专家、评委建立和制定考核标准,进行定期考核,杜绝评委终身制和滥竽充数;


5. 针对不同类型物业分门别类地建立居住性物业和非居住性物业等评委组;针对招投标物业类型,有针对性地选择专家和评委参加;


6. 取消对按资质确定跨区经营的限制,使物业市场形成真正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给规模小、管理能力强的企业以长足发展的空间;


7. 在招投标中重点考核投标企业的服务能力、公司承担风险资金的能力、顾客的评价等,以确保真正独立核算的企业、尤其是民营物管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


8. 业委会和业主大会选聘物管企业的方式更加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政府有必要总结他们的经验,对招投标的办法加以完善;


9. 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欺骗行为的打击力度,树立典型,使招投标违规操作的行为有所收敛;


10. 为防止腐败,政府可对招投标中的评委费作出明确规定,以达到相关费用透明、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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