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教职工购建房能力。现在,大部分高校已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教职工按结构工资总和的百分比和学校按相应数额作为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专户,实行、活期存款,利率利息,积累住房建设资金。
(5) 积极推行高校公房使用改革。高校的公房使用可以实行按人员编制、项目、任务分配有偿使用,对使用不合理的公房可以进行调整,由学校收回另行安排。同时考查公房使用的投入与效益情况,实行超标收费,为下一步后勤社会化的物业管理奠定基础。
(6)
联合开发高校周边地产,高校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和学校发展的前提下,可与校外单位合作建房,建设教职工高层公寓。高校房地产开发要积极争取政府对建设教师住房的优惠政策,如对新建房可实行减免税费,包括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土地有偿使用费、城市增容费、市政建设配套费、消防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建设费、淤泥余土外运费等等。这样既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又降低了成本,有利于加快住房建设。
4、 高校物业管理的收费原则和范围。
高校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经济实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要通过合理收费来弥补管理、服务经费的不足,如果物业公司不能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存在也将影响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物业管理收费应遵循以下原则:
(1)"等价交换"原则。物业管理收费实际是高校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的价格,这种价格反映的价值,是这类物业管理提供的社会服务必要劳动的价值。
(2)"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高校物业公司作为经营者,为住户提供管理和服务是有偿的,凡是享受到物业管理公司服务的收益人,就应缴相应的服务费。
(3)"优质优价"的原则。应根据高校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不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享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就应缴纳较高的费用。
(4)"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从业主和使用者收取的费用,要用在业主和使用者身上,不能挪作地用。二是为业主和使用者付出多少劳动,就收取多少报酬作为补偿,不得牟取高额利润。
(5)"公开"原则。住户作为委托人和接受服务的对象,有权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进行询问、了解、检查和监督。高校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住户说明收费详细情况的义务。
高校物业管理的收费范围。校园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的构成如下:(1)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2)公共设施及养护费;(3)绿化管理费;(4)卫生保洁费;(5)治安费;(6)办公费;(7)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8)法定税费;(9)合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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