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不少发展商外,就连许多营销企业都在刻意翻版一些早就在市场出现的噱头方案。如“零付款方案震惊楼市”、“卖房送空调”、“仅剩最后房源,保留房闪亮登场”等等。
认真观察这些所谓的营销方案,大多以“虚、假、骗”为主线,任意夸大物业卖点,随便推出企业承诺,“只要让客户兴奋,先签了合同再说”。这种做法,绝对不能叫会么市场营销策划。
房地产营销应该是一个从前期设计、策划,到后期市场营销推广的有机系统,不是方案销售论,不是靠夸大卖点的客户导入论。正因为这种不良销售之风害了不少购房者,如今冲动型购房已不再是市场特征。一些房地产营销策划企业,以“名医”身份,“盲人”诊断,引发了不少营销后遗症,成为营销界的公害。
不久前,东方房地产学院常务副院长张永岳教授在中国住宅发展论坛上指出:花色营销在市场泛滥成灾,营销业纠风势在必行。
所谓纠风,并不是说要排除营销方案,而是要根据不动产销售的特征来运作,境外有一个“让总统帮你”的销售方案,很为经典,但不一定适合我们国家。美国一出版商有一批滞销书,一天忽然想出主意:给总统送一本书去,并三番五次去征求意见,忙于政务的总统不愿多纠缠,便回了一句“这书不错”。出版商便大做广告“现有总统喜爱的书出售”,于是滞销书一抢而空。后来,这个出版商又有书积压,便又送一本给总统,总统上过一回当,就说“这书糟透了”,出版商脑子一转又做了广告“总统讨厌的书发售”不少人出于好奇又抡购起该书。第三次,出版商将书送给总统,总统接受了前两次教训,不作任何答复,出版商又大做广告“令总统难下结论的书发售”,结果又被抢购一空。
这一例子说明,策划方案没有固定模式,营销氛围和条件不同,简单仿效不是出路。时下一些营销方案过于花色,致使一时销售火爆,但从交房难的问题中看出,花色方案后遗证已十分严重。
5、营销万能论
几年前,当许多发展商还未建立市场营销理念时,我们认为,建立市场营销观念是当务之急。
如今,当市场营销策划走向另一个极端时,我们认为:防止营销万能论在房地产业扩散,又是一个重中之重。
房地产业不能没有营销,但绝不能有营销万能的倾向。
物业第一性,营销第二性。
市场竞争的激烈,致使各地都产生了一大批的空置房,其实这本来就是房地产市场化的特征之一,没有什么奇怪的。由于发展商急于回收资金,从心理上产生了“营销至上”的观念,而一部分营销商出于拜金主义的商业需要,不断散发营销万能观念,使市场营销蒙上了神秘的色彩。这种抛弃物业本身来讨论营销的倾向将有可能使房地产营销步入歧途。
没有物业的基础,就不可能有营销的前提。营销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从前期设计中能把握物业的市场前景,我们把收称为“物业胎教”,也称之为营销的前期介入。
当第一轮物业开发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完成了其使命,随之也出现了许多市场误区,第二轮房地产开发提示了这样一个道理:要把握市场特征来设计开发物业,引进现代营销理念去进行市场推广,市场需要什么产品?我们应生产什么?价格、地段、房型、外型、环境、物管等一系列市场要素,不能按个人的意愿去设计,要按市场需求去规划设计,如果没有这种市场基础,如果不把物业要素定位准,如有没有这种“胎教”基础,怎么可能简单地凭“营销”去实现市场推广?
抛弃物业基础去谈营销,本身就不懂什么叫房地产营销。
把房产营销视为百病百治的“名医门诊室”,其实是当前房地产营销的一大误区。几年前,当大量商品房完工后开始空置,市场迫使发展商去利用营销商的专业水平进行促销,是当时的一个市场特征。但如今,营销策划的份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以纯市场观念把握物业前期开发设计的市场特征要远远重要于后期销售,就是说,物业第一性,营销第二性的规律不会改变。
6、低价定局论
营销业的一句流行话值得讨论,那就是“只有不可营销的价格,没有不可营销的物业”。
许多人认为,只要价格低,不怕没有市场,也有人认为,所谓市场营销,其实没有任何秘诀,只要把价格降焉,低到能够销售为至。
价格是市场最为敏感的因素,合理调整价格是市场营销所必须把握的部分,但如何理解、把握物业售价,确是一个较为复杂、关键的部分。
楼市出现的降价风应该分两种,一种是一些设计落后的老产品,失去了市场竞争力,必须要降低售价来促进销售;另一种是完全有可能进行推广的新产品,完全没有必要一味来降低售价迎合低价抢市风。
房地产业不可能是福利业,没有市场利益就不会驱动产业进步。营销业是培育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分支行业,我们强调市场营销,就是要以合理的售价让物业兑现,当然要尽力地实现房产的最大利润化,这并非是说恢复行业的暴利时代。
我赞同品牌营销的观念,盛田昭夫靠索尼名扬天下,麦当劳兄弟靠同名的汉堡包誉满全球。名牌所以会有如此魔力,因为它是买者的识别器。废除市场低价竞争的习惯,经过十多年市场的洗礼,目前房地产业的品牌时代已曙光初现,只有不断地利用现代营销手段去构筑物业及企业品牌,在这种品牌基础上去确定物业价格,才有可能使整个地产业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否则,一味地追求低价竞争,降价销售,既不符合行业发展的需要,也会使房地产营销走入死胡同。
7、承诺堆积论
不久前,有专家在谈到营销行业风源不正时指出:房地产业官司纠纷不断,与发展商与营销商随着承诺客户有关。
应该看到,市场营销手段五花八门地出现,在楼市中,其中以承诺形式的广告有增无减。有人认为,承诺越多,客户越多。所谓市场营销关键的一点是要让客户对物业有信心,通过承诺来实现客户导入,这就是市场的客户承诺堆积。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