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相关文件
5.1 《管理策划控制程序》
5.2 《不合格控制程序》
5.3 《改进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ZH-8.1.3-01
6.2 《部门服务质量报告》 ZH-8.1.3-02
6.3 《公司月服务质量报告》 ZH-8.1.3-03
6.4 《公司年终服务质量报告》 ZH-8.1.3-04
6.5 《物品检测报告》 ZH-8.1.3-05
8.2 不合格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不合格服务和不合格物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不合格物品的非预期使用或安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服务管理中不合格服务的控制,及对服务中发现的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3 职责
3.1 综合行政部
综合行政部负责不合格服务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有效处理客户意见。
3.2 质量检查员
各部门质量检查员(兼职)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物品作出处理决定。
4 程序概要
4.1 不合格服务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在顾客中造成恶劣影响或连续多次发生的不合格服务。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偶然的不合格服务,经向顾客解释沟通,取得顾客原谅,并可以通过采取纠正措施很快弥补过失的不合格服务。
4.2 不合格服务的记录和纠正
a)各部门质量检查员(兼职)依照《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根据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结果,对一般不合格记录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中,并立即要求责任者予以纠正。对严重不合格服务应填写《不合格报告》报告综合行政部,由综合行政部责成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采取纠正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通报全公司,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如再次发生,综合行政部应上报总经理处理,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b)对发生过不合格服务的部门或者人员,在纠正措施完成一周内公司综合行政部应进行检查,以验证不合格服务已得到有效纠正。必要事,综合行政部应将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结果及时通报给受影响的顾客,直至获得顾客的满意。
4.3 不合格物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品:在服务中使用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发安全事故、引起顾客重大投诉的物品。
b) 一般不合格品: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服务质量,能采取措施迅速纠正的不合格品。
4.4 采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4.4.1 库房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当采购人员采购的物品到达库房时,经质量检查员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物品,应记录在《物品检测报告》上,库房管理员应将其放入不合格区标识、隔离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联系退、换货。
4.4.2 库房中不合格品的控制
a)综合行政部每半年组织各库房管理员对库存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库存物品盘点表》。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员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方案,填写在《库存物品盘点表》中。处理方案包括:
①经处理合格后使用;
②降级使用;
③报废。
b)库房保管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区标识、隔离。并将《库存物品盘点表》交公司综合行政部上报总经理审批,决定不合格品的处置。
4.4.3 维修、安装中发现不合格物品的控制
a)在维修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工应记录并退回库房更换为合格品。库房保管将不合格品放入不合格区标识、隔离、防止误用。如果不合格品不影响使用,应取得部门负责人的批准,方可继续使用(让步接收)。
b)对于维修安装使用后又发现的不合格品,维修安装人员应立即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对无法返修的,应更换为合格品。对于再次发现的不合格,维修安装人员应分析原因,并记录在《派工单》上,防止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c)在进行维修安装完成后一周,维修人员应对维修安装的部位或单位进行回访,以确认工作正常,并将回访结果记录在《客户服务情况记录表》上。
5 相关文件
5.1 《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
5.2 《改进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表》 ZH-8.1.3-01
6.2 《不合格报告》 ZH-8.2-01
6.3 《物品检测报告》 ZH-8.1.3-05
6.4 《库存物品盘点表》 ZH-8.2-02
6.5 《派工单》 ZH-8.2-03
8.3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1 目的
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已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行和有效性,并识别可以实施的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对来自监视和测量活动及其他相关来源的数据分析。
3 职责
3.1 综合行政部
a)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对内、对外相关数据的传递与分析、处理。
b)负责统计技术的选用、批准、组织培训及检查统计技术的实施效果。
3.2 各部门
a)负责各自相关的数据收集、传递、交流。
b)负责本部门统计技术的具体选择和应用。
4 程序概要
4.1 数据
是指能客观反映事实的资料和数字等信息。
4.2 数据的来源
4.2.1 外部来源
a)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
b)地方政府机构检查的结果及反馈。
c)市场动态。
d)相关方(如顾客、供方等)反馈及投诉等。
4.2.2 内部来源
a)日常工作,如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服务质量检查与考评记录、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报告及体系正常运行的其他记录。
b)存在、潜在的不合格,如质量问题统计分析结果、纠正预防措施处理结果等。
c)紧急信息,如出现突发事件等。
d)其他信息,如员工建议等。
4.2.3 数据采用的方式
数据可采用已有的记录、书面材料、讨论交流、电子媒体、声像身边、通信等方式。
4.3 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4.3.1 提供相关的信息
对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应提供如下信息:
a)顾客满意度。
b)服务满足顾客需求的符合性。
c)过程、服务的特性及发展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的信息等。
4.3.2 外部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a)综合行政部负责政府相关部门、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及反馈数据、服务标准类数据的收集分析,并负责传递到相关部门。对出现的不合格项,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b)政策法规类信息由综合行政部及相关部门收集、分析、整理、传递。
c)各部门积极与顾客进行信息沟通,以满足顾客需求,妥善处理他们的意见,执行《改进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d)各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其他数据,应在一周内用《信息联络处理单》报告综合行政部,由其分析整理,根据需要传递、协调处理。
4.3.3 内部数据的收集、分析与处理
a)综合行政部依照相应规定传递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管理方案、内审结果、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信息。
b)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直接收集并传递日常数据,对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c)紧急信息由发现部门迅速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
d)其他内部信息获得者可用《信息联络处理单》反馈给综合行政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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